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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北交警查获三次未检的报废汽车上路

发布时间:07-11         关键字:报废汽车,报废车

大家都知道我国报废汽车规定在前两年已经进行了更新,现在我国私家车已经取消了报废汽车年限,但是换来的新规定是私家车超过三个验车周期强制注销报废,这项新规让很多车主猝不及防,导致车辆超过三个验车周期而被强制报废汽车。6月18日,重庆市渝北区市民黄某驾驶逾期三年没有检验的“报废汽车”上路被交巡警查获,被依法吊销驾照。
 
报废汽车

昨日上午9点多钟,渝北区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机场转盘执勤时接到指令,要求拦截一辆红色的桑塔纳报废汽车。民警立刻设置卡点对该车进行拦截。该车被拦下后,驾驶员一脸茫然地问民警:“警官,我刚才违章了吗?”民警告知其车辆已经逾期三年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被依法强制报废,驾驶报废汽车是违法的。该驾驶员做出吃惊的表情,赶忙说:“我不知道啊,警官,实在对不起,我回去马上就把车检验了。”然后发动汽车准备逃离。民警立刻制止,并将驾驶员带到警车上进行调查。

经核实,驾车男子名叫黄某,所驾桑塔纳驾车是他2016年2月买的二手车,初次登记时间是2010年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条,登记时间在6年以上的小车应当一年一检,但黄某购入这辆车后3年多没有年检过一次,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。今年3月被交巡警总队车管所公告,该车牌照作废,黄某所驾车是“报废汽车”。

黄某谎称自己不知道要年检,是无心之失。但经民警查询,黄某于2018年因没有按期对该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被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查获,处以记3分、罚款100元的处罚。这证明,黄某明显是在说谎。最后,黄某承认,2016年买来该车后用作上下班代步,确实是三年没有年检。去年被交巡警查获处罚,黄某还是只缴了罚款,仍然没有去检测。

最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渝北警方依法对黄某处以扣留机动车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,并将报废汽车送往拆车厂强制报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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